一、制定背景
为深入推进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提高办事环境、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,省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6月16日下发了“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‘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’改革的通知”(浙政办发[2017]53号),为积极做好我市的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工作,经市政府同意,出台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实施细则》
二、总体要求
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改革是指在已实施的企业和农民专业社“五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、个体工商户“两证整合”的基础上,将登记、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,先行推进涉及8个部门共11项事项进行整合,从2017年7月1日起实行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改革。
三、改革任务
(一)建立“1+X”动态清单。“1”即已经整合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社会保险登记证、统计登记证;“X”即五证之外,政府部门信息采集、记载公示、管理备查类涉企证照,以及工商登记信息能够满足其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。整合的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,视情调整。先行推进第一批11个事项。
(二)推行点单式服务。参照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和“两证整合”改革模式,实行“一套材料、一表登记、一窗受理、一份证照”机制。
(三)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认共享。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交换共享平台,以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为唯一标识,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企业相关信息的互通互认、共享共用,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浙江)向社会公开。
(四)推进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营业执照广泛应用。加快推进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营业执照在区域内、行业内的广泛应用,使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,实现企业“一照一码走天下”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思想认识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是落实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的有效载体,二是要加强领导,确保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。
(二)建立协作机制。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改革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总牵头,编办负责指导协调,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落实,公安、人力社保、建设、商务、文化、交通运输、旅委、住房公积金中心、电子政务等部门做好配合和业务指导工作。
(三)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各地、各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探索出一条市场监管的新途径。
(四)强化督导考核。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,有针对性地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。
(五)广泛宣传引导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多种媒体,采取多种形式,加强对“多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改革工作的宣传。
五、解读机关、解读人及联系方式
解读机关: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、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解读人:钱建宏
联系电话:88615225